数学与金融学院关于2027届本科毕业生实习答辩的通知

文章作者:周韦时间:2026-09-11浏览:10

为有效检验和保障2027届毕业生实习质量,根据《滁州学院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校政教〔2026〕3号)和《数学与金融学院关于2027届毕业(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各专业实际,现将2027届本科毕业生实习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2027届毕业生实习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成员:教学办公室主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

二、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前由校内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对毕业生进行实习答辩资格审查。原则上所有毕业生均需要参加实习答辩。参加实习答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完成至少8周/12周实习;

2.完成“实习手册”填写并经实习单位导师签字、盖章,且经校内指导老师审核通过;

3.完成“实习总结鉴定表”填写并经实习单位导师签字、盖章,且经校内指导老师审核通过。

符合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以书面(非现场)形式进行答辩:

1.完成实习任务且已就业的(以就业系统审核为准);

2.完成实习任务,被国(境)内外高校拟录取为研究生,拟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应征入伍,自主创业(营业执照)等其他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在2027年4月28日前填写《附件1:数学与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书面答辩申请及记录表》(包括支撑材料、实习手册、实习总结鉴定表等)并提交至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审核(不通过须参加现场答辩),其中涉及到的有关学生信息由辅导员及时地提供给校内导师,2027年4月30日前校内导师完成审核签字,并于实习答辩当日带至分组现场由答辩组签字确认。

三、答辩责任人及分组安排

2027年5月5日前实验室主任根据实习答辩名单成立教师答辩小组、申请答辩教室、对学生进行分组,报学院备案后发布实施。答辩现场组长组织成员审议《附件1:数学与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书面答辩申请及记录表》并签字确认。答辩小组由至少3位答辩教师和1位答辩秘书构成,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对毕业生实习答辩资格进行确认以及落实与答辩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答辩时间及安排

第一次答辩时间:2027年5月8日14:00。

第二次答辩时间:2027年5月15日前完成。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五、答辩程序

1.答辩开始前,学生及将实习手册和实习总结鉴定表提交给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2.答辩小组组长组织参加毕业生实习答辩的学生提前20分钟进入指定答辩场地做好相关准备;

3.答辩小组秘书宣布答辩学生名单和顺序、记录答辩有关情况;

4.参加答辩学生汇报毕业实习主要情况,采用PPT形式,每人汇报8分钟左右。PPT中必须有2-3张本人在实习岗位的工作照片。汇报主要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姓名、实习单位;

(2)实习岗位、实习主要内容;

(3)实习收获;

(4)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同事、领导的评价等

(5)实习材料撰写情况展示;

(6)实习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5.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答辩组重点考察实习内容、实习工作中运用的专业知识、实习中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案、通过实习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是否得到了有效提升以及实习涵盖的其他内容等。

6.答辩小组从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性、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实习成效、汇报PPT展示、语言流畅性、仪态仪表等方面评定答辩成绩。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首次毕业生实习答辩成绩不合格或未完成实习任务者,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二次毕业生实习答辩。

2.实习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秘书及时收齐本组学生的《附件1:数学与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书面答辩申请及记录表》、《附件2:数学与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答辩情况记载表》、实习手册、实习总结鉴定表、分散实习申请表等实习材料纸质版并提交至学院实验室存档。

3.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为及格及以上、且按要求提交毕业生实习材料者方可获得实习相应学分,毕业生实习答辩不通过或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将不能获得该项学分。

附件1:数学与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书面答辩申请及记录表.docx

附件2:数学与金融学院本科毕业生实习答辩情况记载表.docx


数学与金融学院

2026年9月11日


通讯员:王学金;初审:张海永;终审人:何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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