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时间:2016-03-01浏览:733
毕业生就业证明函.doc
毕业生在毕业前如果未签署正规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可以以就业证明函代替,需填写完整,盖上公司公章并填写公司或负责人邮箱,交给班主任。
终审人:shuxue
院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数学楼
邮编:239000 联系方式:0550-3510583
滁州学院数学与金融学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滁州学院数学与金融学院【管理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