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学院关于实训周、小学期免修的认定办法》(金融学院政〔2018〕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及专业特点,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形式进行免修认定,以达到“以赛替考”的目的。
一、免修条件
17级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本年度必须参加金融投资仿真交易小学期,获得“国元证券杯”安徽省金融投资创新大赛(B类竞赛)“股票虚拟仿真交易”项目省级三等奖以上、“东方财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赛(B类竞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学生均可免修。
二、成绩认定
成 绩 竞 赛 等 级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A类竞赛 国家级一/二等奖 | √ |
|
|
|
B类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 √ |
|
|
|
A类竞赛 国家级三等奖 |
| √ |
|
|
B类竞赛 国家级二/三等奖 |
| √ |
|
|
B类竞赛 省级一等级 |
| √ |
|
|
B类竞赛 省级二等级 |
|
| √ |
|
B类竞赛 省级三等级 |
|
|
| √ |
三、提交材料
学生须在6月12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免修,必须正常参加实践教学。递交材料有:
(1)免修认定申请表(学生提交纸质版,见附件1)
(2)获奖证书(学生提交纸质版)
四、其它
17级金融工程各班级请填写附件2,统计免修名单,便于学院统筹安排。附件2请于6月4日18:00之前发到邮箱992972031@qq.com
附件1:数学与金融学院实训周、小学期免修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