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工〔2021〕51号)和《滁州学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审核,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具体线索,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院部提供相关信息,联系人:荣老师,联系电话:3510521,邮箱:rongjq@chzu.edu.cn。
数学与金融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