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金融学院学生工作队伍,提高学生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锻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助理的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建立一支学生工作助理队伍,进一步完善学生工作体系,构建新型高效的学生管理运行机制,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在深入开展朋辈教育和结对帮扶工作中锻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教育引导新入学同学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巩固专业思想,为专业学习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学院学风建设走深走实。
二、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报名,原辅导员推荐择优录用。
三、选聘范围
金融学院2021、2022级学生,按专业对口聘至新生班级,每班级6-10名,拟录用40名。
四、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品行,思想觉悟高,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充分发挥大学生朋辈教育与榜样示范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
3.严于律己,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记录和不良嗜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群众基础良好,服从学院的管理与工作安排。
4.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四、工作职责
1.参与新生班级管理,协助开展新生班级的相关活动。
2.定向联系2-3个新生寝室,开展朋辈教育。
3.协助辅导员开展新生班级的启航教育。
4.完成新生辅导员交办新生班级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考核
学生工作助理与院级学生干部同等对待,对于出现工作重大失误、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新生辅导员鉴定不适宜继续担任助理的取消其资格并收回聘书。学生工作助理工作经历纳入年度综合测评。学院每年6月份开展学生工作助理考核评议,同步开展优秀学生工作助理评选工作,学生工作助理工作表现作为其他评奖评优、推优入团入党时重要参考。学院适时将出台《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助理管理办法》规范学生工作助理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议。
六、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填写《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助理申请表》(附件),并于2023年8月27日23:30前将电子稿发申请人原属辅导员。邮件附件《申请表》文件名命名“原辅导员姓名+班级+本人姓名+学生工作助理申请表”,“班级”为申请本人所在班级。
2.审查推荐。申请人原属辅导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按学院分配名额提出等额推荐名单报学院审核。
3.公示结果。对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拟录用学生工作助理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培训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确认最终录用名单。学院组织学生工作助理集中培训后正式聘用,发放聘书。聘期一年,从9月起至明年6月止。
数学与金融学院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