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金融学院关于2024届毕业(教育) 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周韦时间:2023-10-07浏览:760

毕业(教育)实习是实践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规范管理,建立良好的实习教学秩序,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校政教〔202232号)以及数学与金融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夏岩磊、奚昕

副组长:张海永、汪志圣

成员:黄日朋、桑利恒、王兵、胡贝贝、包建国、周韦、蔡杨、毕业班辅导员、班导师

二、实习要求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大四阶段必须完成毕业(教育)实习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毕业,不得免修。

(一)实习方式

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采取集中实习方式。

2.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采取集中实习与自主(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3.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须从学院提供的实习单位中选择进行毕业(教育)实习。

4.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非师范生按就业单位要求在该单位实习,须提交自主实习申请表。

(二)实习导师职责

详见《数学与金融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和《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

(三)学生实习守则

详见《数学与金融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和《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

(四)实习材料提交

学生应及时分别填写以下表格(双面打印手写),校外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给出实习鉴定意见和成绩后,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收齐相关资料、填写实习评语并确定实习总评成绩,最后提交学院汇总留存。提交材料如下:

1.《数学与金融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1份;

2.数学与金融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鉴定表》(附件21份;

3.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自主实习申请表1份(附件3)(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

4.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1份(附件4);

5.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1份(附件5)。

(五)时间进度安排

1.师范生集中教育实习时间:20231016日至2024年1月7(共12周)。

2.非师范生集中毕业实习时间:20231113日至202417日(共8周)。自主实习原则上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

3.因考研等需要延期集中实习的,师范生应在2024226日至2024519日期间完成教育实习(共12周),非师范生应在2024226日至2024421日期间完成毕业实习(共8周)。

4.以上实习时间可适当向后顺延1-2周,具体日程安排由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双向协商,并报学院核准后确定。

5.各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应于实习开始前一周完成实习岗位的有关信息采集和校内指导教师分配,并填写《数学与金融学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岗位一览表》(附件7)电子版,然后提交给学院汇总。

6.2023116日前,各毕业班辅导员对自主实习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将《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有单位签章及相关人员签字)、《数学与金融学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数学与金融学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提交给各系审核,之后各系再提交给学院汇总。

7.2023119日前,学院审核确认非师范类专业自主实习学生名单。

8.2024524日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将所带毕业生实习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收集齐全后提交给学院审定并统一留存。

 

数学与金融学院

2023107

附件1:数学与金融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pdf

附件2:数学与金融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鉴定表.pdf

附件3: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自主实习申请表.pdf

附件4: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pdf

附件5:数学与金融学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pdf

附件6:数学与金融学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7:数学与金融学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8:数学与金融学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汇总表.doc


终审人:奚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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